- (2026-10-25)國內專區-沙遊取向實務工作者認可規則(116年10月2日生效)
沙遊取向實務工作者( SANDPLAY PRACTITIONER)認可規則
109 年 09 月 27 日 第六屆 第七次 理監事聯席會 通過
109 年 11 月 14 日 第七屆 第一次 會員大會 通過
115年10月3日第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
一、 受訓資格及訓練需求:
沙遊取向實務工作者( SANDPLAY PRACTITIONER)資格是針對已經完成沙遊治療 個人歷程及部分沙遊訓練的會員,希望在其所持有有效國家證照授權的專業範圍 內,在符合專業規範下,執行沙遊。可以在符合資格的條件下,繼續接受訓練後,為國際認證教師級會員與國際認證臨床級會員。
沙遊取向實務工作者可以在其專業規範下獨立進行沙遊,也可以適當描述其被學會認可具沙遊工作資格。沙遊取向實務工作者並非國際認證之沙遊治療師,不能授予任何國際沙遊治療學會(ISST)相關認證之時數。
二、 受訓資格:
申請者須符合:
在台灣有效的執業執照,如:專業醫療人員(精神科專科醫師、臨床護理師、臨 床社工師、臨床心理師、諮商心理師....等)或專業人員(教師、神職人員. 等)。接受分析或其他學派之心理治療,達致相當程度之內在成熟與內省能力。
三、 訓練需求:
1、 須與ISST臨床級或教師級會員完成個人沙遊歷程。沙遊個人歷程必須包括至少50次,並且至少有20盤沙盤。
2、 接受ISST認證教師級會員講授的課程滿50小時,其中包含至少24小時的初階課程。線上課程最多24小時。
3、 至少跟兩位ISST認證教師進行督導,時數至少40小時,其中個督時數至少16小時,實體與線上皆可;團督時數最多24小時,可全數採線上形式,線上團督最多5人,每次2小時,團員提報案例的時數至少是團督總時數的20%。實體團督最少6人,最多10人。督導可以全數為個督,團督是選項。
4、 審查通過一篇象徵報告(10–20 頁,1.5行距),須含案例象徵分析。
5、 督導與完成個人歷程的沙遊治療師不可以是同一個人。
6、 在國際認證教師級會員督導下,每周至少有三個個案以沙遊取向提供服務,工作至少一年。
7、 在訓練過程中,需要選擇一位本會國際認證教師級會員擔任導師。
8、 上述修正緩衝期為一年(至116年10月2日)
1、 填寫申請表格。
2、 將表格送到學會秘書處 sandplay.tw@gmail.com 。申請時請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如下:
(1) 工作坊參與時數證明文件。
(2) 個人歷程完成證明文件。
(3) 督導完成證明文件。 A、督導日期與時數 B、每週接案數目C、有獨立執行沙遊的能力
(4) 簽署倫理規範與使用沙遊取向實務工作者認可的業務範圍。如:持有臨床心理師證照者,需簽署「執行沙遊工作,在心理師法中規範之臨床心理師業務圍,且符合心理師法及國際沙遊治療學會之倫理規範。」
3、 繳交 2000 元行政費用並繳清會費。
4、 申請案採隨送隨審,由秘書處送審查委員審查後,3個月內審查完畢,並於年底會員大會授證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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