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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(2008-07-28)
    人格陰影(江惠玲理事)
        布朗先生是個典型而熱情的美國人﹐四十多歲外表英挺的小學校長。他常說自己是個幸運的人﹐“事情總是對我有利” ﹐自認為非常善於掌握時機﹐知道何時倡導新的方案﹐並且能適時喊停。他領導教職員有方﹐也頗得學生愛戴。工作勤奮﹐經常加班﹐也常得到學校董事會的讚美。下班後﹐他常留在學校參加各種運動﹐或會議。週末的大部份時間則帶領學生露營及各種校外活動。表面上看來﹐他不像個需要心理分析或諮商輔導的人﹐也極力隱瞞來諮商的事實。說他的太太是個高傲而難以相處的人﹐並且經常在眾人面前輕蔑他。由於無法忍受太太的潔僻﹑自以為是﹑及掌控﹔是婚姻有了問題﹐才來接受心理分析的。若不是離婚要花太多錢﹐並且可能對他目前的職位有不良的影響﹐他早就想要離開了。
        布朗先生來自於農村﹐道德規範嚴謹的家庭。自幼被教導必須尊敬婦女﹐性行為只能在婚姻關係﹐為了傳宗接代的需要而發生。然而他卻在十八歲時﹐從妓女得到第一次的性經驗。不久﹐他開始交女友﹐一位“經驗老到” 的年輕女孩。他立即陷入情網﹐並因那女孩懷孕而結婚。婚後﹐他的“性趣” 缺缺﹐他的太太曾有一短暫的婚外情﹐而他在一頓責罵後﹐立即原諒她了。
        在心理分析的過程中﹐布朗先生常講些無關緊要的問題。總是表現出正面思考的能力﹐“只要我夠努力﹐我可以做任何我想要做的事” 。直到某次談到學校裡發生了學生因為種族歧視起衝突﹐他無法阻止流血事件的發生。校董事會要求他對此事件作說明。布朗先生顯得挫敗﹐情緒低落﹐無話可說。似乎生來具備輕鬆愉快的神態不見了。再也無法表現出堅強不屈的形象。
        幾天後﹐再來會談時﹐臉上帶有一些傷痕﹐他說這是喝酒後造成的。與妻子吵架後跑去酒吧喝酒﹐然後打電話給一個住在那附近的朋友。雖然那時已經很晚了﹐他的朋友還是邀請他過去“喝兩杯” 。他說記不清自己到底喝了多少﹐只記得那朋友留他過夜。但是他記起第二天還要上班。接著﹐記得自己以90哩飛馳在快速道路上。然後發現自己在一個停車場﹐打開沒有上鎖的車子﹐搜索車裡有什麼東西。接著面朝下跌倒在地上﹐醒來時﹐天已快亮了。他搞不清自己在那裡﹐不過憑著路名和地圖﹐找到回家的路。若不是臉上的傷痕﹐實在看不出他曾經發生過任何事。不過﹐他整個人都變了。這次﹐他準備好要面對自己的陰暗面。
        之後的幾次會談裡﹐他提起他曾斷斷續續有酒後偷竊的行為。但不曾偷什麼他想要的東西。他的偷竊行為總有一種戲劇性的風味。例如﹐在巴士站裡拿走別人的公事包﹐等回家清醒後﹐再把偷來的公事包送回巴士站。把公園裡的野餐桌﹑椅搬到旅行車裡帶走。他所作的事其實是很冒險而叛逆的。“我從不偷錢﹐那樣的話﹐我就變成竊賊了” 。他認為那些“事件” ﹐比較像是探險。目的是叫“他們” 知道﹐他不必遵守那些笨規範﹐“除非我真的想要” 。
        布朗先生的案例也許有助於了解什麼是人格陰影﹐和它如何影響行為。他努力工作﹐竭力表現出一個好校長的形象。在這過程中﹐無可避免的﹐他很可能要壓抑下憤怒﹐或不滿﹐甚或擔心被視為無能。這些負面的情緒累積在潛意識裡﹐產生的張力就等著機會爆發。
        心理學家容格曾說﹐人格陰影其實就是潛意識。人格陰影指的是較黑暗﹑壓抑而不顯露的部份。它是潛意識中強烈而具有影響力的﹐通常是一些不合乎社會道德標準的慾望及情緒﹐是我們所羞於告人的。這一部份﹐本來是可以加入意識裡﹐然而基於各種原因﹐使它停留在潛意識裡。我們的意識看不見﹐也不了解陰影的存在。對一個不了解心理學的人來說﹐簡單的說﹐陰影就是人格中﹐自己不知道的部份。不過﹐人格陰影是具有潛在﹑正面價值的。若不是有意識﹐不可能有陰影。就如同沒有黑暗﹐何來光明一樣。
        人格陰影﹐有個人的﹐和集體的特質。一個人成長的過程中﹐家庭的背景﹐學校教育的影響﹐不可避免的會要我們選擇某些思想及行為模式。此外﹐不同的文化背景﹐則產生不同的集體陰影。就像有些國家是靠右行走﹐有些靠左。吃飽後打嗝﹐在有些文化裡是對主人的恭維﹐有些文化則視為大不敬。
        從基督教的角度來解釋陰影﹐我們可以說﹐人類自從在伊甸園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後﹐世事被分為善或惡。文明的演化過程中﹐我們保留社會﹑文化所接受的行為或思想﹐同時﹐摒棄那些被文化所拒絕的部份。這也是人在社會中生存﹑適應之道。
        然而﹐那些被壓抑﹑拒絕的行為或思想﹐並不因此消失﹐它們被藏在人格的黑暗角落裡。久而久之﹐甚且自成一格。當它聚集了足夠的能量時﹐有時如同火山爆發﹐有時如同地底的潛流﹐越過自我的控制﹐造成程度不同的傷害。通常當我們有情緒失控時﹐或有負面思考時﹐就是陰影在起作用的時候。它讓我們發生意外﹐或做出令我們自己很尷尬的事。而集體陰影則表現在戰爭中﹐鄙視或痛恨其他種族的行為裡。
(本文發表於沙遊會刊第二期,20036)